中山七院结算机房规划设计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价公告
中山七院结算机房规划设计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价公告
中山七院结算机房规划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24ZFW0212)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5年1月17日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结算机房规划设计项目 | 背景: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中山七院二期”)在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举行项目主体结构Ⅲ标段封顶仪式,后续随二期项目推进,目前科研楼5层信息机房已经进入准备阶段。 立项理由: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2024—2025年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要求: 大力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各单位结合运营管理实际需要,参考《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建立健全以业财融合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显著提升运营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效率效益。 同时,依据《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中要求,三级甲等医院机房基础设施应依据《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2017、《工业建筑供暖要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2015)相关依据进行设计和建设。 建设内容: 由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中山七院二期行政科研楼5层结算机房的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等区域的平面布局规划、装饰装修工程、电气系统、暖通系统、动环监测系统、气体消防系统与智能化系统的相关设计工作。 | 1 | 项 |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需求名称 | 序号 | 需求描述 |
功能需求 | ||
结算机房规划设计项目 | 1.总体要求 | 完成我院二期行政科研大楼5层结算机房的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等区域的平面布局规划、装饰装修工程、电气系统、暖通系统、动环监测系统、气体消防系统与智能化系统的相关设计工作。 |
2.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 | 中标人应依据我院二期行政科研大楼5层结算机房布局以及冷通道封闭式一体化系统的详细设计,完成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的详细设计,设计方案中包含:系统设计原则、系统设计依据、主要参考技术标准及详细设计内容等必要内容。(详细设计图纸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 |
2.1中标人应完成安防系统详细设计图纸。 安防系统含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视频存储磁盘阵列、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POE交换机、配套线管及线缆等设备,其中设备采购与实施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到货验收、上架安装、加电验收、运行调试、其他系统集成等。 | ||
2.2中标人应完成综合布线系统详细设计图纸。 综合布线系统含设备管理网、水平布线子系统(光)、水平布线子系统(双绞线)、办公用房配线、弱电桥架等设备,其中设备采购与实施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到货验收、上架安装、加电验收、运行调试、其他系统集成等。 | ||
3 电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动环监控(机房级) | 中标人应依据我院二期行政科研大楼5层结算机房布局以及冷通道封闭式一体化系统的详细设计,完成电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动环监控(机房级)的详细设计,设计方案中包含:系统设计原则、系统设计依据、主要参考技术标准及详细设计内容等必要内容。(详细设计图纸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 |
3.1中标人应完成电气系统的详细设计图纸。 电气系统含配电箱、出线柜、蓄电池配电柜、UPS输出柜、照明电箱、电动机接线、电缆头、防雷接地、灯具、电缆、电力桥架、配管配线、电气实验等设备,其中设备采购与实施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到货验收、上架安装、加电验收、运行调试、其他系统集成等。 | ||
3.2中标人应完成通风空调系统的详细设计图纸。 通风空调系统含通风管道、排风机、防火阀、通风管道绝热、通风工程检测、调试、高层施工增加、抗震支架、室外空调冷媒管保护槽道、磷酸脱氧无缝紫铜管、配管及支架等设备,其中设备采购与实施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到货验收、上架安装、加电验收、运行调试、其他系统集成等。 | ||
3.3中标人应完成动环监控(机房级)的详细设计图纸工作。 动环监控(机房级)含动环应用-主用管理服务器、可视化管理平台、上传服务器、集成服务器、温湿度探测器、控制器、跳线、UPS通讯接口、蓄电池监控单元、智能电表通讯接口、精密配电柜通讯接口、空调通讯接口、氢气探测器、通道监控单元、嵌入式服务器、动环接入交换机、动环系统工作站、配套管线等设备,其中设备采购与实施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到货验收、上架安装、加电验收、运行调试、其他系统集成等。 | ||
4.机房电力配套系统、冷通道封闭式一体化系统 | 中标人应依据我院二期行政科研大楼5层结算机房布局完成机房电力配套系统、冷通道封闭式一体化系统的详细设计,设计方案中包含:系统设计原则、系统设计依据、主要参考技术标准及详细设计内容等必要内容。(详细设计图纸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 |
4.1中标人应完成冷通道封闭式一体化系统的详细设计图纸工作。 冷通道封闭式一体化系统含数据中心机柜、强电列头柜、密闭通道组件、风冷氟泵精密空调、配套线缆等设备,其中设备采购与实施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到货验收、上架安装、加电验收、运行调试、其他系统集成等。 | ||
4.2中标人应完成机房电力配套系统的详细设计图纸工作。 机房电力配套系统含不间断供电系统、配套电池、电池架、电池开关盒、电池汇流盒、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房间级精密空调、机房动环监控(模块内)等设备,其中设备采购与实施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到货验收、上架安装、加电验收、运行调试、其他系统集成等。 | ||
5.系统对接工作 | 中标人应协助院方完成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气体消防工程与深圳市工务署的工作对接,对接过程中中标人需要提供详细设计说明、图纸及施工指导书,完成相应的方案编制与交底工作。 | |
5.1中标人应协助院方完成后续的机房配电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空调新风系统、环境动力监控系统、机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机房相关子系统深化设计工作,中标人应依据机房布局方案,指导相应厂商完成对应子系统的深化设计工作。 | ||
5.2中标人应协助院方完成电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动环监控(机房级)、机房电力配套系统、模块内机房动环监控与其他合作单位的工作对接,对接过程中中标人需要提供详细设计说明、图纸及施工指导书,完成相应的方案编制与交底工作。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装饰工程通用专业、建筑智能化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如资质文件是依据《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所颁发的,具体资质名称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1、服务期:中标人应配合院方完成我院二期行政科研大楼5层结算机房相关子系统的规划、深化设计等工作,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次设计建筑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二期项目科研行政大楼5楼结算机房。
3、服务要求: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结算机房设计图纸交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及时将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档、相关资料交付采购人,并向采购人进行技术转移。其中具体技术要求中所要求文档为必须提供,其它文档或资料根据系统服务特性提供,包括:包括详细设计说明、图纸及施工指导书等。
4、付款方式:
中标人完成设计图纸并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给中标人。本次结算机房建筑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额50%付给中标人。
5、知识产权
5.1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
5.2除第三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除外,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
6、验收要求
本次结算机房建筑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完成的设计图纸、详细设计说明、施工指导书进行验收。
7、售后服务要求
7.1项目质保期:中标人在验收设计图纸后,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咨询与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7.2 项目验收通过后,中标人至少提供1年的售后保障服务。
7.3中标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随时解答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对于需现场解决的问题,乙方承诺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8、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每超期一天,甲方将按300元/日罚扣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扣除总数不超过对应项目设计费总额的20%,从设计费中扣除。
2.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设计偏差、错误、矛盾或漏项,致使项目施工工期延长或建设成本费用变更或出现事故的,乙方除负责进行满足要求的设计修正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按照对应项目设计费总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有权予以追偿,乙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金额不以合同总价款为限,从设计费中扣除。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项目全部费用,因违法分包导致交付质量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包括返工费用、拆除重建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
4.乙方因上述情形扣除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直接在未结算款项中扣除;因双方对是否构成违约存在争议导致甲方未予结算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与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未缴交社保的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附件一)附件一_76.docx
5、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二)附件二_74.docx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三)附件三_72.docx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
9、工程设计资质文件。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0755-********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5年1月20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5-********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2025年1月10日
标签: 结算机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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