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采购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 | |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 被授权代理人 | |
| 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 |
| 报名时间 | |
| 营业执照 |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
| 信用中国 | |
| 承诺书 | |
| 所报标段 | |
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可视喉镜、排痰仪、肺功能检测仪采
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TH-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可视喉镜、排痰仪、肺功能检测仪
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7万
元,招标人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可视喉镜、排痰仪、肺功
能检测仪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003)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3、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
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
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信用
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
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或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002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3、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
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
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信用
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
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或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003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3、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
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
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信用
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
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或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1日 08时00分到2025年01月1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有意投标的企业,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营业执照、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
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截图或承诺书、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1244926261@qq.com,并电话联系
代理机构联系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灵宝市水上乐园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灵宝市水上乐园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可视喉镜、排痰仪、
肺功能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一人民
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可视喉镜、排痰仪、肺功能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
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可视喉镜、排痰仪、肺
功能检测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HTH-2025-003
3、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一标段:空气波压力治疗仪3台;二标段:可视喉镜2
台、三标段:高频振动排痰仪1台、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1台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价:26.7万元;一标段:空气波压力治疗仪3台/9万元;二标段:可视
喉镜2台/7.2万元;三标段:高频振动排痰仪1台/3万元、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1
台/7.5万元,共计:10.5万元
6、交货地点: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7、交货期:5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3、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
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
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信用
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
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或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方式、时间
1.时间:2025年1月11日8时00分至2025年1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2.方式:有意投标的企业,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营业执照、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
行为的承诺书、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
询截图或承诺书、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1244926261@q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
构联系人。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包段300元/份;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宝市水上乐园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潘先生0398-3091116
地 址:灵宝市新华路中段
监督单位: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8-8869684
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2502室
联 系 人:赵女士1513983253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灵宝市新华路中段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398-30911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2502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1513983253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可视喉镜、
排痰仪、肺功能检测仪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采购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理人
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基本情
况
报名时间
营业执照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信用中国
承诺书
所报标段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