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NMGCB-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163800 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五原
强制隔离戒毒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提供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全年约 75 人的食材供应、聘
用管理厨师服务员,保障职工食堂工作餐的高标准制作、高质量运转(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002)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 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 E2 座 1 单元 102 室递交材料并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 E2 座 1 单元 1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 E2 座 1 单元 102 室
七、其他
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CB-2025-001)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诚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
商招标方式进行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采
购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强制隔离戒毒所
2.3 招标范围:提供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全年约 75 人的食材供应、
聘用管理厨师服务员,保障职工食堂工作餐的高标准制作、高质量运转(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包号 标段名称 服务期 服务要求 控制价
1 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
第一标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聘用管理厨师服务员,保障职工食堂工作餐的高标准
制作、高质量运转(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30000 元
2 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运营服务项目
第二标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提供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全
年约 75 人的食材供应,预算金额 733800 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次报价方式采用费
率报价,最高上浮率不得超过 20%。
(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通用:
3.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3.4 具有行业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5 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只允许其中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中标方不得将本项目转让他人经营。
备注:响应人只能对本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能中所投标段。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 E2 座 1 单元 102 室递交材料并购买磋商文件。
4.2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
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对合格者出售磋商文件。
4.2.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2.2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2.3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4.2.4 审查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
的资信证明;
4.2.5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开具增值税
发票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2.6 提供递交响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依法缴纳社
保的资金保障的相关承诺书;
4.2.7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8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
4.2.9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截图;
4.2.10 企业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上的截图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4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1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
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 E2 座 1 单元 102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
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次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响应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采购
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2 本次采购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发布,其它
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正益盛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郭东东
联系电话:0478-5242059
代理机构:内蒙古诚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琴
电 话:15804787797
9.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内蒙古诚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8507401220000000019179
开户银行: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
行号:40220708143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
联 系 人:郭东东
电 话:0478-52420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 E2 座 1 单元 102 室
联 系 人: 刘琴
电 话: 18804788666
电子邮件: nmgcb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