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收购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项目五期采购公告

批量收购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项目五期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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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清晰可辨)制作为一个 PDF 文档发送至 zhangyangyang@sdhyha.com 邮箱,并
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1-88762729、15610143092。
(1)营业执照;
(2)“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手续;
(3)土地出让合同;
(4)规划核实证、各单项竣工验收相关文件;
(5)承诺书(包含①权属限制方面承诺书;②法律纠纷方面承诺书;承诺
书中必须分别包含本公告第五条第二款“报名单位及房源不得出现的情形”);
(6)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
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法人高消费等查询网页截图;
(7)报名单位信息登记表,格式自拟;含报名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建筑面积、套数、是否整栋、交房时间、房源性质、具体出让楼号
意向市场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批量收购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项目(五期)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批量收购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项目(五期)项目,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收购主体为济南泉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
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二、房源征集范围
济南市高新区范围内已建成未销售存量商品住宅(含配套用房)。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方法:另行通知。
五、申报房源及报名单位要求
以下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相关解释权归收购主体所有。
(一)项目要求
1.区位合理。项目位于高新区,区位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贴近区
域发展核心片区、产业聚集区、轨道交通站点,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等因素,
以支持产业、便于就业为重要前提。
2.配套完善。项目周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
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商业、养老、托幼、文
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可满足交通出行、休闲购物、教育、医疗等生活需
求。
3.房源适合。房源性质原则上为整栋或整单元商品房,最大户型在 120 平
方米以下,可实现封闭管理。所收购商品房要适合转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
面积应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政策要求,可通过相关部门核查。
4.手续齐全。房源要求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未出售,达到办理产权证条件。
拟收购项目须产权清晰、资产负债及法律关系清晰,“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齐全,取得
竣工备案手续,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5.保障品质。优先考虑收购高质量项目,重点把控项目设计水平、房屋质量、
园林景观、物业服务品质等因素,确保拟收购项目的房屋品质。
(二)报名单位及房源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手续方面
(1)房源项目产权不清晰,资产负债及法律关系不清晰,“四证”(国有
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不齐全;未取得竣工备案手续的;
(2)房源项目土地出让金未按照要求缴纳(须提供土地出让合同);
(3)房源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已取得规划、建设、消防、人防等部门
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文件不符的(须提供规划核实证、各单项竣工验收相关
文件)。
2.权属限制方面
房源项目已对外销售、已预置换、抵款、被查封、交易给施工总承包单位等
其他单位的(提供承诺书)。
3.法律纠纷方面
(1)报名单位与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争议或诉讼(仲裁)案件且未
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
(2)报名单位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机关/单位存
在争议或诉讼(仲裁)案件的;
(3)报名单位存在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者破产的情况;
(4)报名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法人高消费的情况。
以上 4 条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查询的网页截图及承诺书。
六、信息登记资料的提交
1、凡有意参加申报者,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
片清晰可辨)制作为一个 PDF 文档发送至 zhangyangyang@sdhyha.com 邮箱,并
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1-88762729、15610143092。
(1)营业执照;
(2)“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手续;
(3)土地出让合同;
(4)规划核实证、各单项竣工验收相关文件;
(5)承诺书(包含①权属限制方面承诺书;②法律纠纷方面承诺书;承诺
书中必须分别包含本公告第五条第二款“报名单位及房源不得出现的情形”);
(6)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
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法人高消费等查询网页截图;
(7)报名单位信息登记表,格式自拟;含报名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建筑面积、套数、是否整栋、交房时间、房源性质、具体出让楼号、
意向市场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报名单位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
其申报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有效期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告期内接受并欢迎所有符合条件要求的
项目报名。后续根据收购主体计划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收购主体通知为
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
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网站发布,收购主体及代
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收购主体:济南泉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花店街 21 号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5820099986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 A5-6 号楼 27 层
联系人:张洋洋、赵翔、王铭花
电 话:0531-88762729、15610143092
电子邮件:zhangyangyang@sdhyha.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 租赁 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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