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木李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HHXMGL-H-2025011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一、招标条件
本木李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 37.606554 万元,招标人为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木李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木李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木李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
织,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高苑东路 7 号 3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高苑东路 7 号 307 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木李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高苑东
路 7 号 307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1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065.54 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青县木李镇政府驻地
联 系 人:李豪杰
电 话:0533-67156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合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高苑东路 7 号 307 室
联 系 人: 董老师
电 话: 1981975528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