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电厂三期机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改造物资采购
【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3-07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电厂三期机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改造物资采购【重新
招标】【重新招标】,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电厂三期机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改造物
资采购【重新招标】【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2 招标规模:伊敏电厂电力装机 350 万千瓦。
2.3 招标范围:防火墙 4 台、入侵检测系统 2 台、安全监测系统 2 台、安全运维系
统 2 台、日志审计系统 2 台、工控主机卫士 40 台、集中管控装置 2 台。
2.4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电厂三期机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改造物资
采购标段包 1
2.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日全部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
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
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
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
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
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证书之一:
(1)投标人所投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必须提供《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
或《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报告》(代理商须提供
所代理产品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或《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
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报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应能从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服务平台网站中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投标人所投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必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产品近年内(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2 项 DCS 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产品的销售业绩(如合同中未能体
现安全网络产品应用 DCS 控制系统,需使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提供相关合同影印
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
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要求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为同一品牌,投标
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
理)出具的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
标,如果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
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有效业绩累计数量多者
优先,有效业绩累计数量相同的,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者优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01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
(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获取: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
目获取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
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获取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
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 交 方 式 : 通 过 中 国 华 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 标 时 间 :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
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
责。
7.2 注册、登录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
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
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
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
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
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监督电话 400-010-1086 转 840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
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地 址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
分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邮 编 : 021130
邮 编 : 102209
电 话 : 0470-8727749
电 话 : 400-010-1086 转 8339
电子邮箱: ymzhjj@163.com
电子邮箱: zj_yang@chng.com.cn
联 系 人: 郑建君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