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偃师区山化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HNTYZB-2025-01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偃师区山化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偃师区山化镇卫生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智慧医养结合信息化平台及配套硬件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偃师区山化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偃师区山化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
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
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法人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
联系电话及邮箱;以上材料需提供清晰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hnty1605@163.com),资料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缴纳文件费,代理公司将通过该
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偃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偃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偃师区山化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天
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hnty1605@163.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TYZB-2025-0104
2.项目名称:偃师区山化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 250000.00 元,最高限价 25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偃师区山化镇卫生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 250000.00
25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采购智慧医养结合信息化平台及配套硬件一批;
5.2 磋商范围: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2 安装及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4 质保期:1 年;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5.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
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
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法人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9:00 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
2、方式: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联系
电话及邮箱;以上材料需提供清晰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hnty1605@163.com),资料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缴纳文件费,代理公司将通过该
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通过此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投标
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区山化镇卫生院
地址:偃师区山化镇华夏路 155 号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640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 7 号 B 座 16 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33710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6337103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区山化镇卫生院
地 址:偃师区山化镇华夏路 155 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0379-676401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 7 号 B 座 16 层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633710314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