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副食品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2025副食品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副食品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编号:2025-JWJSXZ-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驻徐某部副食品类产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采购,服务期限内向招标人供应蔬菜、肉类、奶制品、豆制品、鸡蛋、杂粮、调味品、干货及腊味、鱼类、冻品及水果、牛奶等。供应商所供副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招标单位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

(二)服务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市区5个点位,贾汪区、丰县、沛县、邳州市、新沂市睢宁县6个点位共计13个伙食单位。

(三)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标准(详情见招标文件)。

(四)本招标项目共分 叁 个标段(详情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2年,预算每年共计997万元,一年一签(需满足相关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必须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江苏省徐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必须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江苏省徐州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江苏省徐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要求

1.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中国境内注册非外商独资或者参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1.6投标应该是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1.7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按照中标候选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评审结果先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格式自拟,需包含联系人电话、地址等重要信息);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主体业态必须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2*****774
地 址:江苏省 徐州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82*****3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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