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连栋蔬菜大棚招标公告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连栋蔬菜大棚招标公告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连栋蔬菜大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沙洋县沙洋镇三峡土家族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拟对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连栋蔬菜大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ZBCGSY20165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连栋蔬菜大棚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资金来源:新建钢构架大棚30亩(详见施工图纸),财政评审价为73.808352万元。
四、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及社保人员明细)的相关资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类似项目业绩;
4、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函(2014年1月-2016年12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获得:
1、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0日工作时间到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沙洋办事处领取。
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五大员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职工)前来报名时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
3、报名地点: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沙洋办事处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9:30时
七、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3日9:30时
八、谈判地点:汉胜开标中心(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采购人:沙洋县沙洋镇三峡土家族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杨书记 电话:153*****97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小成电话:180*****381
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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