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县城防洪大堤夜宵市场配套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邵阳县县城防洪大堤夜宵市场配套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防洪大堤夜宵市场配套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邵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乙方:邵阳县建筑公司

为了加强县城夜宵管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县城防洪大堤地段实行集中设置夜宵市场,县城所有夜宵摊点进入该市场经营,为了确保夜宵市场环境良好,县城出资统一建设夜宵摊点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建设和通水、通电。经甲方比选,由乙方负责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建设和通水、通电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施工事项达成合同。

一、工程名称:县城防洪大堤夜宵市场配套工程施工。

二、合同金额:叁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378000.00)

三、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须3日动工,2016年11月20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承包内容:

1、水电主管线路安装及落户,30个棚架的水电分户预留接口。

2、新建移动厕所1座(4个蹲位)。

3、建设化污池、配套管道及抽排设施(以甲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入场,甲方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再支付60%的工程款,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10%工程款。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安排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3、负责协调政府部门的矛盾。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按合同要求领取工程款,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并提供税务发票。

八、质量要求: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预算和规范要求,并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品牌、价格和质量要求,未经甲方认可的设备和材料不能用于本工程。

2、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应向甲方出具材料质量合格证明。

3、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九、违约责任:

1、本工程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及早完工,每推迟一天完工罚人民币500元。

2、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其它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工程完工后,甲方不能按要求支付工程款,甲方下欠工程款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4、签订合同后,乙方不能及时开工的,甲方对乙方每天处以500元的罚款。

十、其他事项:

1、争议经解决途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邵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邵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乙方:邵阳县建筑公司

法人代表: 李晓东 刘斌

2016年10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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