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尽调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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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采购财务尽职调查

服务机构的公开比选公告

采购人: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月10日

各位投标人:

根据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基金”)工作安排,拟采购第三方机构为人才基金拟投资西安盈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提供财务尽职调查服务。根据《宜宾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及《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启动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人信息

项目名称:西安盈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地:西安

采 购 人: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莱茵河畔商业独栋1号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9*****272

电子邮箱:gxzgzcgz@163.com

二、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西安盈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是国内首家完成金属立体光固化、增材制造技术商业落地的科技型公司,完成了MVP增材制造技术国内首台套装备、首个材料配方体系、首套工艺成型方案的研发,成功在多个行业取得了广泛的应用验证并快速开始了批量应用。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尽调目标公司的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销售毛利率、净值报酬率、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市场占有率等,并根据财务尽调结果出具专业尽调报告。

2.提示标的公司投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防控建议。

3.对项目涉及的财务相关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4.根据项目尽调情况,整理项目尽调底稿,并提供给采购人留存。

(三)服务期限

原则上完成现场尽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初稿,5个工作日内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终稿(具体服务期限以最终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四)服务地点

宜宾、项目所在地等。

四、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拟委派服务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且项目团队人员应持有会计师证书;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记录,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

六、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最高限价:4.4万元。

付款方式: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中选人按付款进度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先行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具体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七、采购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条件:本次采购将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

(二)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14:00时;

(三)开标地点:宜宾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19会议室(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莱茵河畔商业独栋1号楼)。

(四)本次公开比选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后由各评审人员独立评审。

拟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4:00,邮寄或现场递交地址为上述开标地点,邮寄送达人:郭先生,电话189*****272,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八、采购评审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采购人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发送中选通知书。投标人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九、签订合同

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中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可取消其中选资格。

十、保密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诚信原则,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采购的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党群纪检部将全程参与公开比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本次采购工作。

(三)在本次服务过程中以及项目完成以后,中选人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相关企业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信息。

(四)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郭先生(招投标),189*****272

沈女士(业务),183*****862

(六)未尽事宜,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 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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