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四轮电瓶车招标公告
执法四轮电瓶车招标公告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秀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执法四轮电瓶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四轮电瓶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XHT********2J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执法四轮电瓶车 | 2 | 台 | 用于执法四轮电瓶车采购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12月20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内41-1号别墅)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15时0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中隐路支行
帐 号:6600 1004 1434 1000 10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12月21日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内41-1号别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内41-1号别墅)。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秀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唐工138*****36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内41-1号别墅
项目联系人:秦工联系电话:****-*******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秀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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