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低空经济先行示范区临时飞行场地及配套设施施工-比选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低空经济先行示范区临时飞行场地及配套设施施工-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陵水黎族自治县低空经济先行示范区临时飞行场地及配套设施(施工),比选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活动场地内容包括:1、跑道:宽度50m,长度300m,其中铺设人工草皮部分长度300m,宽度30m,面积9000㎡;2、无人机起降场:20m×20m,面积400㎡;3、集装箱接待厅占地面积162平米;4、动力伞机库:占地面积约为204.82㎡;5、钢结构三角翼机库:占地约为面积208.12㎡;6、公共卫生间:占地面积约为18㎡。

2.3计划工期(服务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比选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比选控制价:¥*******.96元

2.8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选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比选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 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正在限制投标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按格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4比选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比选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比选申请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比选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关键词:“单位行贿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分别查询关键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分别查询关键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6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1月13日09:00时至2025年01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需要的资料: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01月16日10:30时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2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陵水城投公司微信公众号(陵水城投)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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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临时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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