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部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相关事宜的告知函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部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相关事宜的告知函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规定,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期将对“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框架协议采购,获取征集文件需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的数字证书及签章(CA),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CA注册
1.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2.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二、供应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联系方式:0915-*******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月13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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