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西站建设工程(一期)景观照明(第二次)招标公告
汽车客运西站建设工程(一期)景观照明(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武义县汽车客运西站建设工程(一期)景观照明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武发改〔2013〕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浙江省武义县汽车运输总公司(业主)、浙江恒瑞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厂(商)家或企业前来投标。
一、内容及数量:
1、武义县汽车客运西站建设工程(一期)景观照明项目,预算造价850407元(其中:室外景观照明主材价约40.4万元,安装费约1.5万元;外墙装饰照明主材价约27.7万元,安装费约7.1万元;室外灯具基础84083元)。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注:货物至现场后的装卸费由中标人承担,灯具送检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
2、工期要求:2017年1月25日前完成。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是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灯具生产厂家或具有项目招标设备生产经营资格条件的单位,同时还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无在建项目;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且无在建项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部成员。
3、具有已缴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交易席位费的凭证(注:开标前办理,否则不得参加开标)。
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无被浙江省、金华市及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供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网上自行免费下载。进行网上自行下载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网站(http://www.wyztb.com)的“标书下载”版块内该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网址链接点击下载,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版招标资料下载时间至2016年12月25日17时止。如网上下载有疑问,请咨询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网(http://www.wyztb.com)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2月26日14:30时 ,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武义县城武阳中路建行大楼1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6日10: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其它形式视为无效,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非电子化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义县支行
保证金联系人:****-******** 徐女士
备注: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公司,以方便交易中心查询。谢谢合作。
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完成交易,交易中心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和投标保证金退还单5日内退还(期内不计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武义县汽车运输总公司、浙江恒瑞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武义县城俞源街壶山广场10幢5楼
联系电话:****-********、151*****004(翁工)
2016年12月16日
招标
|
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