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土菜当家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肥东县土菜当家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肥东县土菜当家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原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5〕8号
当事人:肥东县土菜当家餐饮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WAFGX76
主要违法事实:肥东县土菜当家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5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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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菜当家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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