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公安分局临时用房维修招标公告
高新公安分局临时用房维修招标公告
高新公安分局临时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受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高新公安分局临时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公安分局临时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项目预算及投标报价上限: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玖万捌仟柒佰贰拾陆元叁角(¥198726.3),投标上限为*******元,报价超出上限的视为废标。
三、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工(节假日不计入工期)。
四、项目内容:维修改造工程。
五、项目地点: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六、评标方法:合理低价
七、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8.持有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6年12月15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2月21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15: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15:00。
开标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传 真: 传 真:****-*******
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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