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试验用品及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某试验用品及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某试验用品及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试验用品及保障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16-KW101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某试验用品及保障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后70天内交付。

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40.14万元(含税);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单位。

(二)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生产、售后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招标。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注册完成截图。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①已经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②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③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等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具有炸药火工品购买、使用等相关资质证书(具备下列之一即可:①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中包含爆某装备类别;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③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⑤公安部门出具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使用及存储资格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1月14日至01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已经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②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③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等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8.有效的炸药火工品购买、使用等相关资质证书(具备下列之一即可:①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中包含爆某装备类别;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③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⑤公安部门出具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使用及存储资格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和非外资控股和非外资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近3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国家、军队采购部门处罚期内;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满足招标文件对于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要求。

10.保密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注:对于以上申购招标文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投标人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潜在投标人前往采购人处领取《招标文件》

  • 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

  •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
  • 联系人

李助理,156*****532;孙助理,186*****839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1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1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孙助理、张助理

办公电话:156*****532186*****839158*****604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白助理

办公电话:010-********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北京市,公安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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