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核电接待中心外委项目-资审公告

海南核电接待中心外委项目-资审公告

海南核电接待中心外委项目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核电接待中心外委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南核电接待中心外委项目。

2.2项目概况:海南核电接待中心位于海南省昌江核电厂内(昌江县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本文所指的“接待中心”为海南核电厂前区配套服务设施,主要用于日常商务接待和员工餐饮、娱乐等活动等,其包含厂区内接待中心及附属设施(超市、理发店、洗衣房),相关基本情况如下:接待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按其功能分ABC三个区域,A区为住宿区,三层建筑,其中标准间24间(北面,每间30平方),单人间21间(南面带阳台,每间39平方),套房3间(南面);B区为大堂和咖啡厅,咖啡厅低半层,通1楼花园;C区为两层多功能建筑,1楼包括用餐大厅、用餐包厢(6个)、办公室及后厨等;二楼包括用餐包厢(3个)、会客室、会议室、棋牌室、卡拉OK包厢、办公室及库房等。另室外包括1楼庭院、咖啡厅外场及室外泳池等。接待中心客房满房可安排70人左右,餐饮可最大接纳200人左右。为保证核电接待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为客人提供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住宿环境,特委托一家专业餐饮管理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核电接待中心。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计划安排,并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安排人员按照“整体外委、部分联营”的模式根据制订的进度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2.3服务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区内。

2.4外委期限:2017年3月31日-2019年3月30日。

2.5 招标范围:

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及设施使用费,自负盈亏,并保证满足甲方下述需求:

1)保障核电接待中心的日常供餐,满足甲方公务接待和员工餐饮消费的需求。

2)保障核电接待中心的日常接待入住。

3)保障核电接待中心超市的正常营业。

4)保障核电接待中心棋牌室的正常营业。

5)保障核电接待中心KTV包厢的正常营业。

6)保障核电接待中心大堂吧、烧烤吧的正常营业。

7)保障核电接待中心洗衣房的正常运营。

8)保障核电接待中心会议室的正常运营。

9)保障核电接待中心理发店的正常营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申请人与签订合同时的中标人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资质相关要求:

1)具有法定承包资质,具有3年及以上的酒店及餐厅经营管理经验;

2)具有接待政府领导、专家、老年人、贵宾等的能力;

3)具有完善规范的酒店运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程序;

4)管理人员:具备餐饮管理资格,熟悉餐饮管理业务,具有一定的餐饮管理营运经验,遵守电站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接受电厂的工业安全、消防、应急教育。

5)工作人员:遵守电站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本工种所需的知识技能,能够正确地了解和掌握相关厨房设备和工器具的使用保养,接受电厂的通用安全教育。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愿意参与的申请人少于10家(含)时,不再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向所有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愿意参与的申请人大于10家(不含)时,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4审查委会会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多于8家(含)时,审查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量化评分,最终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含)。

4.5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1217日2016年12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厂BA楼23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转账或电汇至第8条约定的账户并请注明“xxxx单位购买海核接待中心外委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同时在收到预审文件付款后2日内将电子版发送其指定邮箱。

5.4未购买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27900分,递交地点为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区内BA楼2301

6.2以邮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应保证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邮寄地址:海南省昌江县1208信箱,联系人:刘芳,电话:********5320/177*****507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1208信箱

邮编:572733

联 系 人:刘芳

电话:********5320/177*****507

电子邮件:liufang1@hnpc.cc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口市琼泰支行

户名: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账号:******** 0920 0015 891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下载:********t2c7.docx">海南核电接待中心外委项目资格预审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接待 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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