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8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8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8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

整改措施

措施序号(81):对椰林镇文村、光坡镇港坡村和新岭村、黎安镇成大资源利用场、英州镇大拥河段河堤整治工程等区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整改牵头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叶团;0898-********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已根据整改措施要求整改完成。已督促相关属地乡镇及服务外包单位对问题点位区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完成,同时已完成覆绿工作。

工作成效

1.环境整洁度提升。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消除了垃圾堆积带来的脏乱差现象,改善了区域卫生状况,提升了环境美观度。

2.生态得到修复。完成覆绿工作,增加了植被覆盖面积,有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促进生态平衡。

3.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整洁且绿意盎然的环境,为周边居民提供了更健康、舒适的生活空间,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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