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竞价采购煤炭公告
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竞价采购煤炭公告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
竞价采购煤炭公告
(编号JYSD202*****001)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供应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供应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单位
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
(二)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幅度 | 每次最大降价 |
一标段 | 化工煤(烟煤) | 新恒盛公司 | 公路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912 | 1 | 不限 |
二标段 | 化工煤(烟煤) | 新恒盛公司 | 公路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912 | 1 | 不限 |
三标段 | 化工煤(烟煤) | 新恒盛公司 | 公路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912 | 1 | 不限 |
(三)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灰分 Ad(%) | 粒度L | 灰熔点(流动温度)FT℃ | 挥发分 (Vdaf) (%) | 黏温特性 |
一标段 | ≥5000 | ≤15 | ≤1 | 12~18% | ≤30mm | 1240~1300 | ≥25.00% | |
二标段 | ≥5000 | ≤15 | ≤1 | 12~18% | ≤30mm | 1240~1300 | ≥25.00% | |
三标段 | ≥5000 | ≤15 | ≤1 | 12~18% | ≤30mm | 1240~1300 | ≥25.00% |
备注:低位发热量≥5000 Kcal/Kg,水分≤15%,硫分≤1%,灰分12%~15%,粒度≤30mm, 1240≤灰熔点≤1300℃,挥发分>25.00% , 钾+钠<4% , 固定碳≥50 ,可磨指数>45 。
(四)报价
1.报价:含煤价、装卸车、运输、短倒、税金、风险等到达采购人项目地点全部费用。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格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的资格和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要求的资质;
3、供应商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已在晋控装备煤化工交易平台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且已入围新恒盛公司煤炭合格供应商库。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4-12-12 15:00至2024-12-13 15:00前
三、保证金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会员通过线下支付方式在参与投标中冻结相应的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
2.为确保交易顺利开展。参与竞价交易的单位需通过网银、电汇向平台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平台账户名称: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账户号码:2801 0078 8019 0000 1503
3.参与交易的会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逾期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无法投标报价。
4.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
5.因自然灾害、政府行政行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4.严格按照本次《竞价采购煤炭公告》规定时间完成履约,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5.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默认为对本竞价公告内容所有条款认可。
四、交易事项
(一)交易平台:
晋控装备煤化工交易平台
http://www.jy.jkzbzz.com/hui-pro/#/login
(二)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三)交易时间
一标段:2024-12-13 15:00
二标段:2024-12-13 15:00
三标段:2024-12-13 15:00
(四)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仅作为受托方进行竞价采购工作,最终结果确定以及合同签订、收货、结算付款等工作由采购人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化工有限公司负责。
六、交易交收
(一)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江苏晋控装备新恒盛公司卸煤坑。
(二)交货方式
供应商运输方式需满足货物道路运输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三)交收确认期限
供货时间和供货量按合同约定执行。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双方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印章,平台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四)交收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
(五)交收考核
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兑现率必须达到90%(含90%)以上:兑现率为90%—80%(含80%),以剩余合同量(到90%)为准扣除10元/吨;兑现率为80%—50%(含50%),以剩余合同量(到90%)为准扣除15元/吨;兑现率不足50%,以剩余合同量(到90%)为准扣除20元/吨,煤款不足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最多将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合同签订后没有供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本考核均为含税价。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兑现率达不到90%,兑现率不予考核。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兑现率不能超过110%,兑现率超出110%部分不予结算。
七、货款结算
结算:公路送到价,发货完毕,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承兑结算付款。
如采购人电汇结算,除考核指标等相关费用外,扣除1.5%贴息费用。
八、煤质验收
(一) 入厂煤炭质检考核
1. 中标单位需提供原煤出处且不允许掺配煤泥等煤炭副产品,煤到厂后如发现掺配有煤泥等煤炭副产品,通知中标单位现场确认当车不予结算,煤炭不予退货。每次到货前需通知新恒盛公司化验人员进行入厂前化验。
2.汽运煤炭到厂后,双方共同取样, 由新恒盛公司进行化验(供货方由于各种情况不在场以新恒盛公司化验结果为准),如对化验结果存在异议,供货方需于煤质检验报告单出具2日内提出,双方按流程进行复检,水份以初次取样指标为准。复检热值、硫以复检化验单为准。
3.新恒盛公司化验每天出具煤质检验报告单,同时发送至相关部门及供煤单位,该检验报告单作为当列火车煤煤款结算的唯一依据,供应量按新恒盛过磅单为计量依据。 结算价格除特殊情况,原则上按照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按月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次月结算,特殊情况指:所供煤炭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将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结算。
(1)发热量:发热量以当日批次≥5000Kcal/Kg为合格,低于4800Kcal/Kg拒收。
超标考核计算公式:
(当日到货量-(分析数值/5000*当日到货量))*1.1=实际扣吨数
(2)总 硫:每超标0.1%,扣减采购煤炭总量的1%,不足0.1%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超1.5%拒收。
(3)灰 分:烟煤超18%拒收
超标考核计算公式:
烟煤:当日到货量*1.1*(分析灰分-18)/100
(4)全水分:≤15%。
(5)可磨指数:≥45。
(6)原料煤一个批次的结算金额=(总量-扣发热量-扣灰分-扣全水分)*单价。
(7)灰熔点:灰熔点(流动温度FT)超出合同范围的,每超10℃,每吨下浮2元/吨;超1350℃拒收。
(8)外观验收:来煤中存在矸石且大于50mm,按实际累计数量10倍扣吨。来煤存在粒径直径大于200mm的石头,每有1块扣1吨。
九、其它事项
(一)违约责任
1.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正常执行,如因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2.供应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按照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3.供应商不及时到货或指标连续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变更或解除提出方需出具书面信函,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新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2、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准备充足可靠的煤源,并按照采购人日常调运计划,提前做好拉运前准备工作,如因现场需要采购人调整调度计划,供应商需按照调整后的调度计划保证拉运。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掺假作弊等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要求供应商纠正其违约行为;若供应商拒不纠正其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安全、环保管理及有关廉洁的各项规定。不可抗力免责 本合同不可抗力免责是指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可以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
1、中标后,新恒盛公司有权到拟中标单位对其供货能力及煤质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要求后签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成供货后,按实际履约情况退回。
2、供货时间和供货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3、中标后,根据新恒盛公司生产要求确定具体每日的供货数量及供货时间,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4、新恒盛公司可根据生产需求情况随时调整拉运量。
5、煤质化验以采购人化验结果为准,采样方式为机械采样。供应商可对当天来煤采样、制样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采购人保留一份存查样(仲裁样),供应商如对当日热值有异议需进行仲裁时,以采购人出具化验结果之日计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仲裁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有煤质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化验室进行仲裁鉴定。如到第三方化验室进行仲裁鉴定,涉及费用暂由供应商垫付。如鉴定结果与采购人化验结果相差值在±200大卡/千克,则以采购人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鉴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鉴定结果与采购人化验结果相差值超过±200大卡/千克,则以鉴定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若因煤质原因引发严重结焦等不安全事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煤场管理及厂外运煤道路管理的各项规定。供应商监督各自的拉煤车辆加盖篷布,按规定速度行驶,避免厂外运煤道路扬尘。否则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并直接从煤款中扣除。
8、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必须充分了解煤炭市场,准备可靠充足的煤源,并且熟悉采购人煤场、车辆运输等情况,服从采购人调运计划,均衡发运,避免由此给供应商造成调运考核。
9、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安全环保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五及以下车辆。
10、供应商监督做好各自的运煤车司机与卸煤人员的安全工作。如因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件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1、如遇市场突然波动等情况,采购人提前两天通知供应商停止本合同的执行,直至采购人出具新的合同条款。
12、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 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张学龙
电话:138*****563
晋控装备煤化工交易平台:
王 浩 姜 凯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标签: 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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