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公司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产品招标公告

天源公司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产品招标公告

天源公司


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产品竞价销售公告


JKYSD-FKWYJJXS-2024-002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拟在晋控装备煤化工交易平台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天源山西化工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产品进行网上公开竞价销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天源山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2.企业简介


天源公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南城办北陈村北侧,注册资本5.9亿元,是晋能控制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煤化工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合成氨、尿素、甲醇、甲醛、硫磺、硫铵、PNG等化肥、化工产品,初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合成氨36万吨,甲醇4万吨,大颗粒尿素60万吨。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现已形成年产60万吨合成氨、12万吨甲醇、80万吨大颗粒尿素、2.5万吨甲醛的规模。尿素品牌为“泽力”牌,拥有专利45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是山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资格要求


1.资质审核


因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涉及环保危废处置,资质审查由天源公司组织公司内部专业部门审查资质,资质审核后提供加盖公章合格采购商名单提供至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在晋能装备化工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为晋控装备化工交易平台用户。


(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涵盖相应的经营范围。


(3)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体企业。


(4)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相应资质及公章、财务、合同、法人印章模板。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 在以往类似废矿物油承包合同执行中,曾违反合同履行的单位及个人(个人原公司曾违约,换其他单位也不得投标)。


3.平台注册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指导通过资质审查的合格采购商在晋控装备煤化工交易平台实名注册。


三、交易平台


晋控装备煤化工交易平台


(http://www.jy.jkzbzz.com/hui-pro)


四、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天源公司产生的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产量约在200吨/年,实际数量以生产实际产生量为准。


五、时间安排及竞价规则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本场次常规竞价交易时间截止前。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竞价销售交易的企业通过登录电商平台(http://www.jy.jkzbzz.com/hui-pro),查看本公告报名。


2.资质审查时间


2024年12月 27日 至2024年12月29日。


3.竞价销售交易时间


2024年12月30日14:30开始。


4.竞价详情:


标段一:80吨


5. 竞价销售规则


(1)本场次标段均为汽车自提价,竞拍起步价为180元/吨,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50元/吨。在竞价有效时间内,率先到达最高限价者为实际中标人(以上价格均为现汇价格)。


(2)竞价交易采用公开增价竞价交易方式:标段开始时间根据场次要求执行,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后系统自动按照最高报价生成交易结果。所有标段的交易在规定时间内的最后一分钟任一标段若有新价格出价成功的,系统则整个场次自动顺延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形成最终有效价格。


(3)交易结果一经产生,中标单位需与天源公司完成合同签订及货款支付事宜。


(4)本次竞拍分标段全量竞拍(一个标段一人中标),中标量为此次竞拍所发布的“竞拍总量”(如此标段发布总量为80吨,则中标量只能为80吨),仅一人中标。


(5)竞价期间,报名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不能出价。


六、竞价销售内容、交货期


1.竞价销售内容


本项目为天源公司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销售处置项目。本项目所处置的废矿物油为油水混合物及盛装的废油桶,另装卸、运输、现场管理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序号


名称


类别



1


废矿物油


HW08(900-249-08)



2


废油桶


HW49(900-041-49)



注:需填写1.废矿物油2.废油桶两份危废五联单



注:产品的含油水比例不固定,以实际产出为准;合同实际执行数量以天源公司磅单为准,并按实际数量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同时作为结算依据。处置周期为自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完成提货80吨或时间截止2025年6月30日止。


2.主要工作内容


天源公司向中标人出售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中标人负责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的外运处置。


3.如出现装车等作弊事项,将按天源公司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4.物资所在地点:晋城市高平市北陈村北侧天源化工厂区内。


5.工期要求:销售处置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及时按天源公司要求拉运处置,不能影响工艺生产及环保检查。一次性或长期不间断地分批次进行运输处置。若天源公司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产生量大于等于2吨,因公司贮存场地有限,需进行处置时中标方不得因处置量少而推诿拖延处置运输时间或拒接处置。延误一次由天源公司财务部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罚款5000元。


6.计量方式:以天源公司磅单为准。


七、相关事项


1.实行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


(1)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会员通过线上/线下支付方式在参与交易中冻结相应的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


(2)为确保交易顺利开展。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单位需通过网银、电汇缴纳缴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后9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参与竞价销售交易的会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天源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将无法参与竞价销售交易。


(4)严格按照本次《废矿物油产品线上竞价销售公告》规定时间完成履约,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5)因自然灾害、政府行政行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当竞价销售结束时,交易平台按照竞价场次发布时所选的竞价销售规则进行自动成交。交易平台将发布竞价交易结果公告,并由天源公司电话通知成交企业。


3.竞价销售交易成功后,竞买成功企业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发运量按成交价格结算。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交易合同,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


4.提货地点、方式及期限


公路自提,提货地点为:天源公司;


提货期限:按天源公司实际产生量完成提货。


5. 货款结算方式


中标后,买受人需按现汇方式预付货款到出卖人指定账户,交易完成后,出卖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结算价格以交易平台中标价格结算,结算金额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6.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质量和数量以出卖人化验和计量为结算依据。如出现质量、计量异议,由买受人在汽车未驶出提货地点之前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汽车驶出提货地点之前未提出的,视为买受人无异议。


7.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在签订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8.如因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服务器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价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竞价程序无效,且本交易平台有权对该场次竞价全权进行处理,任何交易商均无权干涉。


9.参与竞价用户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内容及条款。


10.竞价注意事项


(1)投标方应在投标前到招标方实地勘察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的产量及质量,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对该标的物处置的影响(进出厂道路、环保治理、车辆超限、道路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以便合理报价。


(2)投标方需注意虽仅销售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但废油桶为打包销售处置,不可拆分,请招标方充分考虑自身经营处置能力。另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的含油水比例结合工艺要求和以往实际情况每批次均不固定,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进行销售处置,不能因含油比例低而推诿拖延处置运输时间或拒接处置。


(3)招标方将设定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180元/吨),此次竞价销售是对每吨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进行报价(单位为元/吨);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中标后以每吨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的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4)投标方必须按要求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方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方未按要求办理合同签订手续,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断合同期间,招标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处理,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并扣除中标方合同保证金。


(8)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按合同约定,违反招标方现场管理,私自堆放,影响环保达标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其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9)合同签订期限之日起(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影响公司生产及环保要求,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1.中标客户要求


(1)中标方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生产责任部门管理。


(2)中标方需遵守招标方现场安全、环保等一切相关规定,听从招标方人员指挥。中标方因运输、存放不当而造成环保等问题,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方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以及环评批复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保证各项处理处置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过程中,杜绝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4)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代码为:HW08(900-249-08)废矿物油。同时还应具备处置废油桶的相关资质及处置能力,废油桶危废代码为:HW49(900-041-49)。由中标方负责自备危化品运输车辆并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进行备案。中标方在公司厂内作业产生的装车费用、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接公司通知后按约定时间转移及处置。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书面说明,转移延误一天,按日记罚1000元。延误三天,解除合同。


(5)中标方乘运及作业人员,应在天源公司厂区内文明作业,并遵守天源公司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出现偷盗及无理顶撞甲方的行为,违者按情形交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损失。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及废油桶装车出厂后,发生的一切事故,与招标方无关。


(6)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相关要求进行。投标方配合甲方完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办理。双方对各自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并妥善保管联单。天源公司必须向中标方提供在当地环保局申领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联单第一联由招标方留存;第二联由招标方转交所在地环保部门;第三联由运输单位留存;第四联由中标方留存;第五联由中标方负责转交移入当地环保部门。


(7)招标交中标方危险废物签收之后,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12.污染防治要求


中标方运输、利用、处置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健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种类、数量、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危废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染环境的措施。否则天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竞拍平台技术联系人:


姜凯139*****530 王浩 138*****293


座机:0356-*******


天源公司业务联系人:


魏雷雷 186*****688


监督人:英世达公司纪检监督


电 话:137*****866


天源公司纪委监督


电 话:*******


九、保证金接收账户


账户名称: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天源山西化工


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晋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码:050*****219*********


注:在天源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天源公司。


1.本竞价公告在晋控装备化工交易平台


2.此公告物料内容只包含此标段内容。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天源山西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矿物油 产品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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