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灵鹫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部土工材料询价公告

芦山县灵鹫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部土工材料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1-13 14:20:39
投标截至时间:2025-01-16 17:00:00
内容:

询价编号:CR1101-XJ-2025-34

因现场施工需要,我项目部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双向钢塑土工格栅

80-80kN/m

平方米

*****.8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苗溪村施工现场

2025/2/15


2

双向注塑拉伸带土工格栅

80-80kN/m

平方米

*****

2025/2/15


3

单向拉伸土工格栅(PP)

80kN/m

平方米

*****

2025/2/15


4

防渗土工布

两布一膜

平方米

6355.8

2025/2/15


5

渗水土工布

200g/m2

平方米

540

2025/2/15


6

聚乙烯三维网

240g/m2

平方米

*****

2025/2/15


7

塑料薄膜

0.2mm

公斤

380

2025/2/15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3.报价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详细信息:

户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芦山县灵鹫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部

开户行: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

开户账号:75360*****0******

4.报价保证金金额:5000元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双向钢塑土工格栅:钢塑双向土工格栅抗拉强度≥80kN/m,断裂(服)延伸≤5%,幅宽不小于2.5m。

双向注塑拉伸带土工格栅:双向注塑拉伸土工格栅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集1部分:土工格栅)(JT/T1432.1-2022)的要求:土工格栅双向抗拉强度设计值≥80kN/m,纵、横向标称伸长率小于等于10%,应保证土工合成材料的整体性。

单向拉伸土工格栅(PP):土工材料采用单向一次性拉伸聚丙烯(原生料)塑料土工格栅(不得热熔且不得焊接)。土工格栅屈服伸长率不大于5%,2%伸长率时的纵向拉力不小于20kN/m,抗拉强度不小于80kN/m。土工格栅幅宽不小于2.5m,其他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交通部《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G/TD32-2012)。

防渗土工布:两布一膜,幅宽6m,长度30m,膜厚度0.3mm,单位面积重量500g。

渗水土工布:200g/m2。

聚乙烯三维网:三维网为三层式三维网,底层为一层,网包两层,原材料为聚乙烯,厚度12mm,质控抗拉强度≥1.4KN/m,单位质量≥240g/m,幅宽2.0m。

塑料薄膜:厚度0.2mm。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图纸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4.1货到工地后,进行初步的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确认,配件数量根据图纸要求配套数量进行复核。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双向钢塑土工格栅、双向注塑拉伸带土工格栅、单向拉伸土工格栅(PP)、防渗土工布、聚乙烯三维网检尺测量、点数,按实收面积结算。塑料薄膜称重结算。

4.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0%(与前面的数据同);

(3)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12个月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

(4)本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95%,剩余5%货款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支付方式:货款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E信通/云信支付,但银行承兑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票据贴现成本由乙方承担。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芦山县灵鹫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部

联 系 人:刘运东

联系电话:136*****797

邮 箱:yd*******@outlook.com

到货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苗溪农场方仓医院后工地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10-*******

2025年1月13日


,芦山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工材料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