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公示
2025年1月13日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拟做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2025年1月13日拟做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通讯地址:伊春市汤旺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汤旺县乌伊岭松江源湿地至茅兰沟景区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富强屯—乌伊岭段临时占用草地取土场) | 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乌伊岭镇上游林场10公里处 | 汤旺县交通运输局 |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乌伊岭镇上游林场10公里处,总占地面积*****m2,设置3处相邻的采区,生产规模为采砂20万m3/年,取砂种类为风化砂,开采年限为1年 | 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内容为表土剥离、采区表土暂存场围挡,截流沟,截流沟总长1380m,400m3雨水收集池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因此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场地用地现状为草地,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污水,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表土暂存场设置围挡,截流沟等,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方式,避免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洒水抑尘、限制车速、禁止超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清基产生的废土石用于土地平整,砍伐的树木进行异地栽培。 |
标签: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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