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印塘乡吴湾村集中安置点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双峰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印塘乡吴湾村集中安置点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2016】1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资金农户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双峰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双峰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印塘乡吴湾村集中安置点建安工程;
2.2建设地点:双峰县印塘乡吴湾村;
2.3规 模:本安置点位于印塘乡吴湾村,共2栋,安置异地扶贫户共98户,总建筑面积5221平方米。地上5层,均为砖混结构,1#建筑高度16.4m,建筑面积为2541㎡,2#建筑高度15.2m,建筑面积为2680㎡。总投资约1000万元。
2.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双峰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印塘乡吴湾村集中安置点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3.投标人资格要求********5">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话);
3.9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2月16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并按照娄建发[2016]128号文的规定执行。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4">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交纳时间: 2016年 12月 16日08:00时至2017年1月 10日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4">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 22 日17时止,自行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 月 11日09时00分,地点为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双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双峰县行政中心5209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9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系人:王先生、罗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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