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按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和信息更新的工作,充分展示了民政系统工作成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保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政信息及时公布,及时对每月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名单进行公示,对机构改革、人员变更信息、养老服务政策进行动态更新,对“三公”经费及预算等内容进行及时发布,全年发布信息59条,其中公示公告20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3,专项资金13条、工作动态6条、其他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民政局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审查信息质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民政局未单独建立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重要政务活动、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按时发布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责任分解到各个股室;二是分管领导和信息牵头人员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三是把群众关心的民政政策及时公开及时进行公开发布,将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及时的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保证内容丰富。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紧贴民政工作及时将群众关心的民政政策公示公开。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审核力度,在发布之前及时发现并改正问题,确保发布的正确性。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上报信息时效性,做到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三是及时将民生领域,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www.lsszq.gov.cn/查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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