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整合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长治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整合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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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原件
长治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整合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长治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整合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
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长治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整合项目
1.2采购人: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1.3釆购代理机构: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项目编号:HSZB-20250113001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长治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整合项目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组范围内9户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第二标段(资产评估机构):对重组范围内9户企业开展资产评估服务;
第三标段(律师事务所):对重组范围内9户企业开展整合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供应商对以上采购内容中服务等进行投标,确保工作质量与进度,拟采购服务必须符合国家
(和省市)现行行业规范标准;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行业规范标准;
2.4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
第二标段: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
第三标段:202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具备清产核资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和能力,可同时开展上述9家拟重组企业清产核资工
作;
(2)财务要求: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3年同类型审计项目1个(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且须在年检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连续5年以上执业经历;
(6)其他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任意税种)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近半年内任意一
次社保凭证(任意险种)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并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社保明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近三年内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工作中未
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不良记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第二标段: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具备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经验和能力,可同时
开展上述9家拟重组企业资产评估工作;
(2)财务要求: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3年同类型资产评估项目1个(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证书,且须
在年检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连续5年以上执业经历;
(6)其他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任意税种)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近半年内任意一
次社保凭证(任意险种)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并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社保明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近三年内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工作中未
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不良记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第三标段: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具备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能力,可同时开展上述9家拟重组企业尽职调
查、整合重组相关法律服务;
(2)财务要求: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3年同类型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服务项目1个(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
业证,且须在年检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连续5年以上执业经历;需成立法律服务团
队,并明确负责律师及主办律师。团队律师职业道德良好,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6)其他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任意税种)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近半年内任意一
次社保凭证(任意险种)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并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社保明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近三年内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工作中未
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不良记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紫金街道云步商业街5
号楼7单元2楼购买谈判文件。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购买采购文件需携带:
第一标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律师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须在年检有效期内;项目负
责人须具有连续5年以上执业经历、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近3年同类型审计项目1
个(提供合同)、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任意税种)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近半年
内任意一次社保凭证(任意险种)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并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社保明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
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二标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省级
(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
证书,且须在年检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连续5年以上执业经历、2023年度或2024年
度审计报告、近3年同类型资产评估项目1个(提供合同)、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任
意税种)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社保凭证(任意险种)完税证明或银行
转账单,并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社保明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
第三标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律师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且须在年检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连续5年以上执业经历、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近3年同类型国有
企业整合重组服务项目1个(提供合同)、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任意税种)完税证
明或银行转账单、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社保凭证(任意险种)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并提供
项目班子成员社保明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
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地点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紫金街道云步
商业街5号楼7单元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
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55-6062707
代理机构: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申女士、赵经理
电 话:0351-7026678、18335575323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紫金街道云步商业街5号楼7单元2楼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响应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供应商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即视为递交响应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组建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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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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