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东方输气管道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至乐东龙栖湾段改线工程三亚段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东方输气管道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至乐东龙栖湾段改线工程三亚段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东方输气管道三亚崖州湾科技城
至乐东龙栖湾段改线工程(三亚段)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崖州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亚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三亚-东方输气管道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至乐东龙栖湾段改线工程(三亚段)用地进行调查。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位于崖州区内,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共涉及三部分的建设内容,具体为:
????(一)2米长期租赁管线埋设用地调查面积约*****平方米(CGCS2000坐标系)。土地权属(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为城东村委会集体土地约4736平方米、城西村委会集体土地约1360平方米、凤岭村委会集体土地约2951平方米、拱北村委会集体土地约 3828平方米、梅东村委会集体土地约2636平方米、梅西村委会集体土地约403平方米、南山村委会集体土地约9051平方米、三更村委会集体土地约2630平方米、三公里村委会集体土地约4589平方米、水南村委会集体土地约2699平方米、崖城村委会集体土地约1091平方米、长山村委会集体土地约5378平方米、赤草村委会集体土地约3900平方米、崖州区农民集体土地约 53 平方米、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约*****平方米、三亚市人民政府土地约*****平方米、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单位国有土地共约163平方米、第一次土地调查未确权土地(崖州区政府须开展权属调查工作并督促利害关系人办理土地确权手续)约4661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CGCS2000坐标系)为农用地约*****平方米(其中沟渠约427平方米、灌木林地约116平方米、果园约*****平方米、旱地约9122 平方米、坑塘水面约419平方米、农村道路约700平方米、其他草地约352平方米、其他林地约657平方米、其他园地约4934 平方米、乔木林地约3784平方米、设施农用地约3平方米、水浇地约1731平方米、水田约*****平方米),建设用地约975平方米(其中公路用地约573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约2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约112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约20平方米、特殊用地约77平方米、铁路用地约172平方米),河流水面约318平方米。该部分用地需按地埋方式实施,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涉及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须在管线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恢复原种植条件,不得破坏基本农田耕作层;涉及占用的耕地和规划林地,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使用;涉及占用的生态保护红线属准入情形,但在报批相关用地手续时,需附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二)阀室及其配套道路用地调查面积约1602平方米(CGCS2000坐标系)。土地权属均为赤草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均为果园。该部分用地在《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待崖州区政府按要求提供用地报批材料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其列入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办理农转用及征收报批手续。
???(三)临时施工用地调查面积约******平方米(CGCS2000坐标系)。土地权属(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为城东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城西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凤岭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拱北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梅东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梅西村委会集体土地约3715平方米、南山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三更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三公里村委会集体土地约 ***** 平方米、水南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崖城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长山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赤草村委会集体土地约*****平方米、崖州区农民集体土地约598平方米、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约******平方米、三亚市人民政府土地约******平方米、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单位国有土地共约1555平方米、第一次土地调查未确权土地(崖州区政府须开展权属调查工作并督促利害关系人办理土地确权手续)约*****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CGCS2000坐标系)为农用地约******平方米(其中沟渠约6515 平方米、灌木林地约1426平方米、果园约******平方米、旱地约 *****平方米、坑塘水面约8007平方米、农村道路约 7419平方米,其他草地约2918平方米、其他林地约4882平方米、其他园地约*****平方米、乔木林地约*****平方米、设施农用地约 111平方米、水浇地约*****平方米、水田约******平方米),建设用地约8003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约9平方米、工业用地约25平方米、公路用地约4449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约13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约1016平方米、特殊用地约826平方米、铁路用地约1547平方米),河流水面约1032平方米。该部分用地须按程序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涉及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须在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恢复原种植条件,不得破坏基本农田耕作层。
????二、崖州区政府应严格履行法定征地程序,即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组织听证、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提出征收土地申请、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实施征地,各环节缺一不可,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履行征地前告知等程序的证明及土地权属确认意见;征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成果须经区政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三方签字确认,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如有异议的应重新组织调查。
????三、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农场国有土地的补偿测算工作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测算工作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的通知(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规定执行;收回其他国有土地的补偿测算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执行。临时用地的补偿测算工作由崖州区政府协调项目业主和土地权利人以协商方式确定。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征收工作进行指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指导。在调查工作中,土地调查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
????五、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13年10月15日颁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302号)精神,应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征收农用地和享受缴费补贴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组织村(居)小组填写《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表》,经村(居)委会、崖州区政府逐级审核后,由崖州区政府汇总填写《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乡镇调查汇总表》,并将上述两种表格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依法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原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12月13日颁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35号)的规定安排职工社会保险费补贴,专门用于补缴或按期缴纳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维护垦区职工合法权益。
????六、自崖州区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起,在土地调查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后果自负。崖州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提高依法用地意识,新建项目绝不能产生违法用地。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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