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采购项目的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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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为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采购,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现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推出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精准有效的培育赋能举措,重点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管理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
(一)企业培训。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科学理论、形势政策、经营管理、专精特新发展等四个方面,综合应用理论教学、案例教学、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培训,包括授课研讨,以及标杆研学、企业参访等现场教学环节,分期组织实施,推动人才培训实现“小巨人”企业全覆盖。
(二)质量诊断。面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争取实现“小巨人”企业“愿诊尽诊”。依据《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对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贯标培训,支撑企业进行自我评价,包括现场诊断并出具诊断评估报告(含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判断)和能力提升建议等,促进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的梯次路径不断提升治理管理能力。
(三)管理诊断。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管理诊断,争取实现“小巨人”企业“愿诊尽诊”。参考《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辅导企业开展管理自评估,进行现场诊断咨询并出具诊断评估报告和能力提升建议等,指引“小巨人”企业解决管理问题,改进企业经营管理。
(四)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指导、绩效评估等过程管理。辅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重点“小巨人”企业,分期对重点“小巨人”企业开展绩效评价,配合做好绩效评价验收等工作。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二)熟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工作,具有满足项目上述要求所需的人才培训、管理诊断、质量诊断等专业能力。
(三)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270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于2025年1月16日17:30前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34室,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591-********)。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13日
各报价供应商:
为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采购,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现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推出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精准有效的培育赋能举措,重点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管理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
(一)企业培训。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科学理论、形势政策、经营管理、专精特新发展等四个方面,综合应用理论教学、案例教学、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培训,包括授课研讨,以及标杆研学、企业参访等现场教学环节,分期组织实施,推动人才培训实现“小巨人”企业全覆盖。
(二)质量诊断。面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争取实现“小巨人”企业“愿诊尽诊”。依据《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对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贯标培训,支撑企业进行自我评价,包括现场诊断并出具诊断评估报告(含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判断)和能力提升建议等,促进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的梯次路径不断提升治理管理能力。
(三)管理诊断。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管理诊断,争取实现“小巨人”企业“愿诊尽诊”。参考《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辅导企业开展管理自评估,进行现场诊断咨询并出具诊断评估报告和能力提升建议等,指引“小巨人”企业解决管理问题,改进企业经营管理。
(四)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指导、绩效评估等过程管理。辅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重点“小巨人”企业,分期对重点“小巨人”企业开展绩效评价,配合做好绩效评价验收等工作。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二)熟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工作,具有满足项目上述要求所需的人才培训、管理诊断、质量诊断等专业能力。
(三)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270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于2025年1月16日17:30前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34室,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591-********)。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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