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关于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二、法定代表人:杨振宇
三、执法区域:江北区
四、执法类别:卫生健康
五、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深悦商业广场7幢432号
六、监督电话:0574-******** 0574-*****
七、邮编:******
八、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
(二)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护士条例》等。
(三)地方性法规:《浙江省艾滋病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
(四)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注册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
九、行政执法人员:附件(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十、行政执法程序
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送达、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十一、救济途径
可以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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