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接待定点饭店招标公告
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接待定点饭店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2号)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办行〔2006〕25号),市财政局决定委托市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中央、自治区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接待2007-2008年度定点饭店进行筛选。市财政局统一组织、监督谈判全过程。选择的定点饭店经报财政部审核确认后,市财政局负责同定点饭店签订合同,并对定点饭店进行后续管理工作。欢迎具备相当条件的饭店(包括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前来参与竞争谈判。筛选定点饭店遵循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档次适中、价格优惠、公开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待本次政府采购结束,新的定点协议签订后,原招标确定的会议定点接待单位协议自动中止。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凡营业地址在东胜城区范围内,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的星级饭店以及具备相当条件的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均可以参加竞争谈判。四星级、五星级饭店,如果优惠价格不高于规定住宿费最高上限,且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出差、会议收费标准比对外提供的优惠价格更优惠,也可参加谈判。
定点饭店协议价格不得超过有关开支的规定标准上限。定点饭店应当向住宿的出差人员提供免费早餐。
(三)有意愿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预审:
1、工商营业执照;
2、卫生许可证(住宿、餐饮);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一年以内的消防检查意见书(2006-2007年度);
5、法人资格证书。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1月27日-2007年2月11日。
三、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四、标书售价:100元人民币。
五、谈判地点: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谈判时间:2007年2月12日上午9时。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联系人:牛燕萍 电话:*******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宋巍 电话:*******
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崔春梅、闫建峰、王璐
电话:*******、*******、*******
二00七年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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