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动力电池公开招标公告
废旧动力电池公开招标公告
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废旧动力电池公开招标公告
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需对一批废旧动力电池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标时间、地点、底价
(一)时间:2025年1月10日下午15时。
(二)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粤运总站二楼会议室
(三)底价:不低于102元/kWh,总价格不低于688.5万元。
二、标的如下表:(详见附件)
(一)标的列表
以上标的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处置,不拆分处置。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
(二)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粤运总站内。
四、应标企业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必须是从事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或拆解的专业机构(营业执照),属于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及动力电池回收管理法规等相关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规定;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gdycy.com/https://www.gdycy.com/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人于竞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gdycy.com/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应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持贵公司的营业执照(证件材料)到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领取,或电子版亦可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5年1月10日15时00分至15时15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5时15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粤运总站二楼会议室。
六、其它事项
(一)电池处置手续费由乙方负责。
(二)招标人将标的电池交给受让人后所产生的运费、服务费、运输保险、各项税费的一切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均由受让人负责。
(三)招标人确认收到受让人支付的标的处置电池收购款项后,受让人必须在30日内办结标的处置电池相关法定手续。
七、合同签署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废旧电池处置协议》,并在双方完成“协议”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向我司支付100%的标的处置电池收购款项,我司确认收到中标单位支付的收购款项后,中标单位必须在30日内办结标的处置电池相关法定手续。最终的协议以我方与中标单位协商的版本为准。
八、项目单位及联络方式
招标单位: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粤运总站二楼安全技术部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swyy4321@163.com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966
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标签: 废旧动力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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