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VOCs源项核算需外委检测水质POC、烟气NMHC项目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VOCs源项核算需外委检测水质POC、烟气NMHC项目
招标编号: DQSH-FW-GKZB2024-084
招标编号:DQSH-FW-GKZB2024-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VOCs源项核算需外委检测水质POC、烟气NMHC项目项目),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已批复,为企业自有资金。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自愿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大庆石化公司按照《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2025年部分VOCs源项核算水质POC、烟气NMHC检测项目需外委检测。
项目计划投资:105.6万元(含税)。
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POC项目450元/点/次、NMHC项目270元/点/次(含税)。
付款条件:项目完成后出具全部检测报告并经过招标人确认后90日内一次性完成付款。
价格执行: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固定单价。
结算方式:项目完成后,按实际完成的检验测试标的物数量(由双方共同确认)结算,一次性付款。
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单位: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项目承办人:孔令刚 联系方式:0459-*******
2.2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部分VOCs核算数据需要外委检测,检测项目有:全公司VOCs源排查核算所需的水质POC(可吹扫有机碳)项目,采集样本约130个/月,具体以实际采样点数为准;工艺有组织排放和燃烧烟气排放中涉及到非甲烷总烃(NMHC),检测点位约100个/月,具体以实际采样点数为准。以上采样点每月检测一次,全年检测12次,同时需要对以上采样检测及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采集样本数量、监测点位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具体方案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 | 废气来源 | 采样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备注 |
1 | 公用工程一部、公用工程二部、化肥部等 | 循环水场 | 循环水场进出口 | POC | 1次/月 | |
2 | 涉污水排放个各单位 | 涉及污水各敞开液面 | 污水场各敞开液面 | POC | 1次/月 | |
3 | 涉烟气排放的各单位 | 工艺有组织排放源 | 烟气排口 | NMHC | 1次/月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3.1服务标准:检测及分析方法满足HJ501-2009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86-2014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捉、气相色谱法水样检测标准,以及《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其他相关检测标准,同时要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大庆石化公司环境监测标准。
2.3.2 进度要求:2025年12月20日完成所有检测及报告编制等工作。(如果中标后无法完成工作内容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中第八条执行违约罚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需提供承诺文件。
3.3 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以后,投标人承担过VOCs源项核算水质POC和烟气NMHC检测项目的工作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发票至少一张。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5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 1月 14 日 14:00:00 时至 2025 年 01 月20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1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 01月 26 日 08 时 2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孔令刚 联系方式:045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8室
项目负责人:汪 林 邮政编码: ******
电 话:0459-******* 电子邮件:wl******@163.com
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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