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110KV变电站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邀请书,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邀请书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4.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从江浦校区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徐美燕,工号:5533,联系号码:025-********。
一、采购项目编号:NTULSD-JC-2025-02
二、采购项目名称:110KV变电站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
根据我校江浦校区110KV变电站项目进展,现需实施场地平整工作,工作内容主要为项目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清除现场杂物并运出校外,场地内土方挖、运、填及弃置土堆推平(具体指定标高详见完成面标高图附件3),多余土方运到校内采购方指定地方(按照采购人指定路线,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充分考虑现场的特殊情况,确保施工安全),堆好并防尘网覆盖(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全覆盖)。因本项目在校园内实施,响应商须满足学校的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在土方运输中配备专门的安全、环境管理措施及人员,严禁超速超载,路面遗落渣土及时清理。
(二)项目预算:19.5万元。
(三)工期:接采购方通知进场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若连续降雨超过3日历天或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可给予顺延,但响应商不得因此要求调整任何工程价款)。
(四)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符合采购文件、国家相关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实际工程量的80%付款,工程决算经审计处审计后,付至审定工程总造价的100%。
2、最终工程款付款说明:本工程的最终审定价高于响应报价时,按响应价最终结算;若审定价低于响应报价时,按审定价最终结算。
(六)报价要求:
1、响应单位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量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
2、报价应是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装卸、安全文明施工费、验收、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
3、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工程结算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计算,响应单位应认真研究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及挖方施工要求(标高),自行踏勘现场。
(七)其他要求:成交后的响应商需编制施工组织,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安排和关键环节控制等内容。
(八)现场勘察或答疑:
采购方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响应方可自行联系采购方。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响应方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踏勘现场联系人:于老师,138*****127。
五、响应须知
(一)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服务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响应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2、报价表(附件1);
3、所提供的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
4、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人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6、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三)响应文件封装
1、响应文件单独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响应人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在响应书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包装上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5、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并核验身份。
(四)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
最低成交价法。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没有二次报价。
(五)公告与通知书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合作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七)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200元,仅由成交单位现场缴纳。(注:微信、支付宝)
七、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5年1月17日9:00-9:30;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9:30;
2、接受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山大道179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204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
八、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5 年1 月17 日9:30;
2、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102会议室;
3、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于老师,138*****127。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25-********;邮箱hqzb@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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