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米体育场施工招标公告

400米体育场施工招标公告

2016-12-16

阜南一中400米体育场施工单位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阜南一中400米体育场施工单位招标项目经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阜南县教育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FNZG-GC*******

2、项目名称:阜南一中400米体育场施工单位招标项目

3、工程地点:阜南县

4、工程概况:400米体育场体育场施工。

5、招标范围:一标段:400米体育场基层施工。二标段:塑胶面层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6、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

7、标段:共分2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商或代理商;4、2016年全国范围内出现多起“毒跑道”事件,教育部针对塑胶跑道建设问题提出较高的要求,周边省市相继出台了塑胶跑道的环保检测要求,目前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暂未出台相关检测标准,故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塑胶跑道及球场硅PU产品需符合以下要求:4.1、塑胶跑道及球场硅PU产品依照CQC51-351121-2009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环保产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和供应商公章)(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可查询http://www.cqc.com.cn);4.2、塑胶跑道胶粘剂及球场硅PU产品具有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照强制性国标GB18583-2008出具不含毒性苯、甲苯+二甲苯、二异氰酸酯等合格的检查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和供应商公章);4.3、供应商投标时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标准提供样品,样品数量4块,样块尺寸30cm*30cm,样品背面注明供应商企业名称及生产商名称,标注后字样不易涂改或自然脱落,并同时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和供应商公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产品质量保证书(原件)、中国田径协会认可的检测单位或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与所提供样品相匹配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和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要求(一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有无在建工程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业绩要求:

一标段: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操场或体育场等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

二标段:至少承担一项近一年(2015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200万元及以上塑胶跑道铺设业绩(供应商业绩)(原件)。

4、投标人开标时须出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开具日期为开标前15日之内)。

4.1.1供应商须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无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证明(网页或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用于二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6年 12 月 16 日起请关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nggzy.com.cn),自行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等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费用于开标之日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缴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南县南阳大道五岔口南100米路东新华书店院内,北苑小区东大门对面)。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七、联系方式:

阜南县教育局 周光华****-*******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尹纯正 159*****107

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邵磊 ****-*******

八、特别提示

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阜南县范围内投标。

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约情形(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挂靠施工视为出租、出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投标等)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阜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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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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