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8

招标公告28

招 标 公 告

朝中心医招(2016)28号

欢迎并感谢贵公司参加我院此次招标活动,本次招标采取院内竞争性谈判形式,定于2016年11月2日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第一标段:人工耳蜗

招标编号:CZXYZBQX-********021

二、具体要求:

1、产品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注册,并且在有效期之内,投标产品具有稳定的售后服务能力。

2、 必须符合相应国际标准,言语处理器具有很好的兼容性。

3、必须适用于1-18周岁儿童,能帮助重度及深度耳聋患者获得听觉。包括植入体、处理器及相关配件。

4、活动电极长度及植入体外形符合标准。电极数量≥16。

5、植入体输出电流、脉冲宽度可调,具有遥测技术。植入体材料应具有很好的生物兼容性。

6、 要求提供产品安全可靠性及有效性数据来源和测量依据。

7、声音处理技术先进,输入动态范围宽,≥75 dB,具有自动增益控制 (AGC)功能。

7、外部设备应于监听耳机、音频导线、TV/HI-FI、FM调频系统等兼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包括投标标的物的经营。

2、投标人需具提供标的物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国家要求的各项有关于标的物的相关生产、检验合格证书。

3、投标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进口医疗器械需要有进口产品商检证明。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标的物的详细说明,包括标的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及质量特点。

2、“第三条”中要求提供的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3、产品质量承诺书、廉洁销售承诺书、产品的合格证书,代理产品需有委托书或代理产品的证明文件。

4、前来投标的销售人员需提供:本次项目的投标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和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5、报价。报价中含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商检费等设备到医院可正常使用前所有费用。若设备有其他附件的,说明其价格及供应者,一并报价。单价以“台”为单位报价。

6、本公告中未列及的有益于此次招标的相关材料。

7、标书要求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时间按排: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12:0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报名者将无权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14:00。

六、招标地点:

朝阳市中心医院外科楼四楼厚德厅。

七、备注:

1、请投标人对标的物一次性报价,并说明投标标的物的到货日期、售后服务、付款方式及其他优惠条件等。

2、投标人需保证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否则医院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3、投标人需按医院要求进行标书的制作,不可缺项、漏项。如标书不符合医院要求,医院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4、付款方式投标人可自由提出。

5、以上投标方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如果因为产品证件不全不真实等原因影响医院正常使用或被上级监督部门处罚,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所有费用(包括医院损失)。医院有权向投标人索要赔偿。

联系电话:****-*******

朝阳市中心医院招标办

2016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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