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城至高铁石柱东站公路-招标/资审公告
石柱县城至高铁石柱东站公路-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城至高铁石柱东站公路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4〕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三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石柱县综合办公大楼附近,与 G351平交,路线沿龙河右岸布线,途经江山月小区(在建)、石柱东站(规划)、下穿石渝高速,终点止于菜地坝大桥桥尾处,终点桩号K3+600,路线全长3.6Km。全线共设有大桥714m/6 座。采用设计速度 40Km/h,路基标准宽度分为22.5m,双向4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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