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维护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维护工程
招标公告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维护工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维护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的范围为:高新区范围内道路巡查、路灯维护、交安设施(含交通信号灯)巡查维护、井盖框更换等;
2. 招标工作量为:
1)、既巡查又维护部分的工作量(须严格根据考核要求进行巡查、维护):
①路灯:共计2681杆、3806盏,其中计量柜6台,控制柜38台;
(其中园区投资5133盏,村里投资866盏);
②道路及交安设施:共计36条道路及随路交安设施;
既巡查又维护的路灯、道路、交安设施如道路进行改造,则自道路施工,停止巡查维护之日起按实扣除相应的费用。
2)、只巡查又维护部分的工作量(只负责日常巡视,发现问题通报施工单位更换、整改):
①路灯:共计121杆、2484盏;
②信号灯:共计33个道路交叉口的信号灯;
③道路及交安设施:共计8条道路及随路交安设施;
3.本次公开招标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维护工程期限为1年。
4.招标形式:公开招标,以报价最低中标。
5.招标控制价:95万元人民币/年。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城市道路照明资质、交安设施施工资质,本工程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需提供相关拟投入合格设备及持证上岗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料,道路维护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资料等。
2、项目经理须具备叁级(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6、所有联合体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3日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
四、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予公告期限内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及资格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101室报名,并缴纳保证金贰万元整,领取招标文件。中标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10日内无息返还。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14—********、********
180*****345、180*****967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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