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破621号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粤03破621号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11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中联大药房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联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4年12月17日,指定广东天地正(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案号为(2024)粤03破621号。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当前对中联公司的接管情况,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中联公司进行破产专项审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联公司于2010年8月30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61******P,法定代表人为何海森,系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深南东路2023号广深大厦3楼302室A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医药行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医疗器械的技术咨询;一类医疗器械、食品机械、包装机械、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纺织品、化妆品、日用品的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会议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消毒用品、卫生用品、农副产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中联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中联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报告的内容及要求须符合《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2.按照《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及管理人的要求,履行由审计机构协助管理人完成的其他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管理人审查债权、资产清收、核查处理涉税事宜、出席会议解释报告回答询问等。
3.按中联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分析: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况,并结合财务资料和资金流水分析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
4.按中联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关联方及其相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
5.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分析产生“资不抵债”的原因,并进行说明。
6.应重点关注并提醒管理人注意的事项:中联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是否存在与股东财务方面的混同;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六个月内,是否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7.需充分披露中联公司的职工情况,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等情况。
8.需充分披露中联公司是否存在未确认的或有诉讼、担保等事项,重大的未决诉讼、担保事项是否合理预计负债,确保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
9.处理中联公司破产程序中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中联公司破产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管理人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中联公司申报纳税和建账提供服务。
10.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说明、解释等,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11.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三、管理人可提供的财务账册等资料情况
1.管理人接管的财务资料:
(1)2013年-2022年《审计报告》电子版;
(2)会计/记账凭证(2010年8月至2024年11月)共2573本,部分资料有电子账;
(3)验资报告(电子版)。
2.中联公司工商登记内档资料;
3.债权申报、审查资料;
4.财产调查材料等。
四、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报名单位被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名册》。
3.报名单位或者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报名单位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5.与管理人、债权人、中联公司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等规定的回避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曾为该公司提供过验资、审计、评估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6.报名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至少曾为一宗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提供相关案件的委托合同或审计报告作为证据)。
7.申报机构应在签订审计服务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审计费用;如经初步调查发现债务人财产情况特别复杂、需延长审计期限的,应与管理人协商确定完成时限。
五、审计费用预算
审计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313号】的规定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元,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审计机构出具无法审计意见的,费用不超过2,000元。
审计费用包括审计机构为执行审计业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机构为执行审计业务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费用支付时间: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在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或者重整计划时支付。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于2025年1月 19日17:30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协会拟于2025年1月21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如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仅有一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管理人【广东天地正(深圳)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帆律师、姚钟婷律师
联系电话:150*****833、134*****138
联系邮箱:tdz_fdcb@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时代财富大厦51楼D2号
深圳中联大药房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标签: 摇珠选聘审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