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食堂餐饮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食堂餐饮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乐清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城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CTJT-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规格要求

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食堂餐饮服务

50.6万元

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且符合《乐清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乐财国企管〔2021〕334 号)第十四条对供应商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

时间:/至2025年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 0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3幢17楼开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月24日 09:30

九、磋商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3幢17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1、报名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方可领取磋商文件。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城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6栋19楼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029

监督部门:城投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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