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温岭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台州市温岭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台州市温岭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受理〔2024〕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温岭市财政,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对吉捕岙海湾进行吉捕岙沙滩修复及入海水系生态功能提升,其中修复吉捕岙沙滩长度520米,提升入海水系生态功能500米,合计修复海岸带面积9.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滩面清理、沙滩补沙及水生态环境修复、水资源调控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水生态环境修复包括护岸修复和动植物生态修复;水资源调控包括新建湿地调蓄池、堰坝、涵闸和排水渠,实施海堤防渗修复;配套设施主要提升民众亲水功能,包括小桥和绿道等配套设施。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设计需求)、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设计配合)、报告及专题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沙滩局部整体物理模型试验专题、海堤断面试验专题、工程水文专题、海床演变及沙滩平面数模专题、潮流泥沙数值模拟专题、悬浮泥沙扩散和溢油风险专题、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报告)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详见合同协议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3.1.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勘察资质乙级及以上。3.1.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海洋行业(沿岸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3.1.3测绘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海洋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测绘负责人)资格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或②沿岸工程类或海洋工程类或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③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2.2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2.3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或②沿岸工程类或海洋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3.2.4测绘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