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青岛西海岸新区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XCG-20250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西海岸新区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3.5 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唐岛湾城市资源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 4 个充电站,包括建设改造快充充电车位 50
个,建设并采购安装充电设施、配套箱变、高低压电缆配电等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西海岸新区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岛西海岸新区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6.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6.1.1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1.2 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
工能力;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标人不得和
招标人存在利 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 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
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 投标。
3.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不得参加投标。
6.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6.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6.2.1.1 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
6.2.1.2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6.2.1.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2.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
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6.2.2.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供配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
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原件电子文档;
若职称证未体现单位须提供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电子文档);
6.2.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 证)。
6.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
一名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4.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
协议中须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
参加本工程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认定的分工认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阳光大厦 22 楼 2218 房间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阳光大厦 22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阳光大厦 2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青岛唐岛湾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青岛西
海岸新区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
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智慧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项目
2.项目编号:ZJXCG-20250001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 4 个充电站,包括建设改造快充充电车位 50
个,建设并采购安装充电设施、配套箱变、高低压电缆配电等设施。
4.采购内容:为完成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的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
图设计、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充电桩安装、系统调
试、性能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培训、协助工程验收(包含各项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和
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智慧充电一体化平台建设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采购预算:393.5 万元;最高限价 393.5 万元。(其中设计部分最高限价 10 万元,施工部
分最高限价 383.5 万元)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6.1.1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1.2 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
工能力;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标人不得和
招标人存在利 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 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
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 投标。
3.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不得参加投标。
6.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6.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6.2.1.1 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
6.2.1.2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6.2.1.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2.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
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6.2.2.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供配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
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原件电子文档;
若职称证未体现单位须提供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电子文档);
6.2.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 证)。
6.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
一名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4.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
协议中须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
参加本工程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认定的分工认定。
4.5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设计:单项工程投资额 3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设计费合同额 1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
设计 ;
施工: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设计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注: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
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7.公告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获取磋商文件
8.1 获取时间:2025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方式: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 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到青岛市
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阳光大厦 22 楼 2218 房间报名登记后购买磋商文件,每份磋商文件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
8.2.1 营业执照副本;
8.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2.3 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8.2.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2.5 施工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8.2.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证
书若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若未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应提供单位至少三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8.2.7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止。
9.2 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9.3 递交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阳光大厦 22 楼会议室。
9.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出
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10.1 采 购 人:青岛唐岛湾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漓江西路 877 号
10.2 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邓娟
联系电话:0532-87117209
11.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唐岛湾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漓江西路 877 号
联 系 人:王挺
电 话:0532-8089832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阳光大厦 22 楼
联 系 人: 邓娟
电 话: 0532-87117209
电子邮件: qdj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