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漕河泾光启四期公共餐厅项目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漕河泾光启四期公共餐厅项目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临港漕河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漕河泾光启四期公共餐厅项目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漕河泾光启四期公共餐厅项目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漕河泾光启四期公共餐厅项目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
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 700 号 308(具体会议室见当天会务安排指示牌)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 700 号 308(具体会议室见当天会务安排指示牌)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漕河泾光启四期公共餐厅项目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临港漕河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1.项目概况: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以西、钦江路以北、虹漕路以东、钦州北路以南的漕河
泾光启项目的公共餐厅部分(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 519 号 15 幢地下一层 01 室 ),总面积暂
定为 1428 平方米(最终实际建筑面积以相关不动产权证记载为准,具体区域、范围和位置
详见附件一本项目楼层平面图及红线图)。
2. 招标内容:漕河泾光启四期公共餐厅项目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策划定位、财务测算及管理、档口代招商、运营管理团队组建及日常管理、采购管理、内物
业(保洁、垃圾清运、油烟管道清洗、隔油池清捞、虫害消杀、低值易耗品、零星维修)等,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其中提供就餐时间暂定:早餐 7:00-9:00、午餐 11:00-13:00
晚餐 17:00-19:00;
(节假日不供餐)(需根据园区企业进行适当调整)
3.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进行交接,具体交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
准,交接时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书》,其所载明的日期即为房屋交接日。自房屋交接日起,
即需进行开业前准备工作。本项目的计划开业日为招标人项目移交后一个月(除双方另有约
定外,实际开业日最晚不得迟于上述计划开业日)。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实际开业日后 2 年止。
5.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管理总酬金总计 60 万元,其中不高于 30 万/年,(此项报价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漕河泾光启四期公共餐厅项目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
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投标人的出资人(不含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的股东,下同)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
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
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
投标人);
4.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 本项目■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01 月 14 日至2025 年 01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30 时~11:00 时;下午 13:30
时~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委派授权代表持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或非法人组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3)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财务制度健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加盖公章。
至黄浦区鲁班路 700 号 301 室缴纳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注:①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
文件为准。②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
人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临港漕河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临港漕河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桂平路 391 号
联 系 人:岳工
电 话:021-549605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黄浦区鲁班路 700 号 301
联 系 人: 张轩、王欣易
电 话: 18221102575、15021175918
电子邮件: wanguo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