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一阶段)监理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C2025-1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一阶段)监理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 万元,招标人为卢氏县城市管理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一阶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一阶段)监理)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通过邮件获取。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供应
商基本情况(须注明供应商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
描成 PDF 格式发送至 316830249@qq.com 邮箱;磋商文件将发至供应商所注明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卢氏县莘源西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卢氏琳瑞精品酒店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莘源西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卢氏琳瑞精品酒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卓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
整治及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一阶段)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一阶段)监理
2、项目编号:HNZC2025-101
3、工程规模: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一阶段),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填埋库区、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费率招标,预算金额为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
场建设项目(一阶段)建安费的 1.5%;
7、采购范围:工程施工、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8、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为本单
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 2024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
明;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 2024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
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
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等问题;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
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6、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
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
书);
7、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
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
询结果清晰可见);
8、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0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0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以南正大广场西地块 7 幢 703 室
3、获取方式:通过邮件获取。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供应
商基本情况(须注明供应商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
描成 PDF 格式发送至 316830249@qq.com 邮箱;磋商文件将发至供应商所注明的电子邮箱。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 号文)
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卢氏县莘源西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卢氏琳瑞精品酒店四楼
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谭国杰
电话:0398-2250595 15039821690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采购人: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秦海安
电话:0398-7876755 13803987215
地址:卢氏县东明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北 100 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国庆
联系方式:18637132533 15810774135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以南正大广场西地块 7 幢 703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卢氏县东明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北 100 米
联 系 人:秦海安
电 话:138039872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以南正大广场西地块 7 幢 703 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863713253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