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工程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MYZX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工程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159341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代管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新建雨水排涝泵站一座,设置 4 台工作泵,2 台单机流量为 4.5m³/s;2 台
单机流量为 2.0m³/s;(2)东湖连通渠等水系改造,水系改造河道总长 1.52km,其中暗涵总
长 0.217km,明渠总长 1.303km,拆除原东湖节制闸 1 座,新建拦水闸 1 座;(3)校园内截污
工程错混接点整改 13 处,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 157 处,管道清淤量约 2500m³,新建 DN300-
DN400 污水管网约 5.8km,新建污水接户管约 1.2km,立管改造约 11km,新建检查井约 260 座;
(4)校园外截污工程,暗渠清淤量约 540m³,新建 DN600-DN800 雨水管网约 186m,新建雨水
检查井 4 座,重建污水一体化泵站 1 座,新建 DN225 污水压力管约 188m,重建截流井 1 座,
重建节制闸 1 座,新建 DN400 污水管约 349m,新建污水检查井 12 座;(5)生态修复工程:
对东湖进行生态清淤,布置生态木桩、自然置石和滨水绿化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工程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工程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
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特定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
督管理局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资质证
书、CMA 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及其在投标单位或分支机构缴纳的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的社保记录证明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2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2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MYZX2025-003;
项目名称:海南大学排水防涝及管网完善工程(工程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金额:311593.41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建设规模及概况:(1)新建雨水排涝泵站一座,设置 4 台工作泵,2 台单机流量为 4.5m³/s;2
台单机流量为 2.0m³/s;(2)东湖连通渠等水系改造,水系改造河道总长 1.52km,其中暗涵
总长 0.217km,明渠总长 1.303km,拆除原东湖节制闸 1 座,新建拦水闸 1 座;(3)校园内截
污工程错混接点整改 13 处,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 157 处,管道清淤量约 2500m³,新建 DN300-
DN400 污水管网约 5.8km,新建污水接户管约 1.2km,立管改造约 11km,新建检查井约 260 座;
(4)校园外截污工程,暗渠清淤量约 540m³,新建 DN600-DN800 雨水管网约 186m,新建雨水
检查井 4 座,重建污水一体化泵站 1 座,新建 DN225 污水压力管约 188m,重建截流井 1 座,
重建节制闸 1 座,新建 DN400 污水管约 349m,新建污水检查井 12 座;(5)生态修复工程:
对东湖进行生态清淤,布置生态木桩、自然置石和滨水绿化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工程检测工作内容为止。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付款。
二、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
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特定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
督管理局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资质证
书、CMA 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及其在投标单位或分支机构缴纳的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的社保记录证明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蓝天路 12 号国机中洋公馆 2 栋 602 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1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
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
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代管单位)
地 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 7 号美舍大厦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98-653645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明毅咨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蓝天路 12 号国机中洋公馆 2 栋 602 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898-6675683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