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工位器具委外维护招标公告

货工位器具委外维护招标公告






宜宾翼新物流有限公司货工位器具委外维护项目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述

宜宾翼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为保证损坏器具能及时维修,减少现场生产异常,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参与竞标,开展物流器具改制、维修业务,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宾翼新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宜宾翼新物流有限公司货工位器具委外维护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二、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宜宾翼新物流有限公司货工位器具委外维护项目,项目编号:YBQXZB-2025-0217。

2.项目周期:2025年1月1日-2026年1月31日,具体周期已双方约定为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平台: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yibin.tfygcgfw.com

5.项目委托方案:

a.物流器具改制、维修方案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并根据方案提供相应的改制维修材料;

b.供应商提供人员、设备、场地及设备耗材按方案开展物流器具改制、维修。

三、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技术协议】工位器具委外维护技术协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 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
  3. 公司成立时间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4. 在过去承接同类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5. 具有最近3年同行业或同类型焊接案例至少1个,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提供纸质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6. 财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及2023年第三方审计报告(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审计报告视情况接收企业自身财务报表及提供财报真实性说明,净资产大于0元。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件如不能全部满足,不能进入招投标流程。五、报名及投标文件要求
  1. 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10:00
  2.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14:00
  3.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4. 无法线下到场开标方案:

若供应商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可选择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或其他可靠的快递方式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如下:

收件人: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李游天

联系电话:0831-*******

邮寄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公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因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文件丢失、损坏或延误等风险。在邮寄投标文件时,应在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保留好快递单号以便查询。

  1. 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工商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 投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项目案例:提供一个及以上此类案例证明材料
  4. 提供2022年及2023年第三方审计报告(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审计报告视情况接收企业自身财务报表及提供财报真实性说明
  5. 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等相关文件
六、磋商文件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招采平台(http://yibin.tfygcgfw.com)或建易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jyc.sccin.com)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公告并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831-*******,报名费:400元人民币。
七、履行保证金
  1. 金 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 交款方式:现汇
  3.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3个工作日内,如中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4.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投标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接到投标人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中标人。
  5.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 中标人未在中标后4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 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 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 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1.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标人损失。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宜宾翼新物流有限公司
  2.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凌云路 105 号宜宾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一期 3PL 库 1 层 1 号
  3. 联系人:尹经理
  4. 联系电话:187*****592
  5. 电子邮箱:yinruoman1@newcowin.com
九、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投标须知

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1. 投标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同步取消合作且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予举报人员奖励。
  2. 供应商/个人在投标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行为,保证金将不予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3. 投标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投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息。
  4. 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将立刻停止合作,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5. 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如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 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将在原发布平台上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7. 供应商在参与本次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宜宾翼新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工位器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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