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BQCG[2016]856号)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采购内容: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二、采购预算:
预算共计16.5万元。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李运奇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友阳步行街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立案大厅及信访接待大厅为窗口单位,应设在方便找寻之处,现法院信息输入采用内网连接模式,且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案件立案后卷宗安全送达、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及处理,所租赁的房屋不宜距离现单位过远。经多方找寻,距离区法院不远处有一处房屋基本能满足办公需要,该房为坐落于友阳步行街的临街门面,3层共计440平方米,房租不含税为165000元,税收由承租方负责交纳。由于项目特殊且时间要求紧迫,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公示期限
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2日
六、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9*****556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也可反馈至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亳州市纪委监察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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