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招标公告医工

2024年7月25日招标公告医工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25日招标公告医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医疗集团使用的物资类、工程类、服务类等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FBYG-********

2、项目名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项目

3、采购组织类型:院内招标采购

4、项目概况: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项号

项目名称

使用科室

项目类别

数量

预算(万元)

挂网次数

需求参数

1

儿童血氧饱和度仪

小儿外科

临时预算

1

0.66

5

2

精密器械篮筐

消毒供应室

临时预算

4

0.18

4

3

科曼NV8呼吸机氧电池

新生儿重症监护

临时预算

1

0.15

4

4

奥林巴斯导光束

手术室

临时预算

1

0.98

4

5

遥测监护仪导线

小儿外科

临时预算

4

0.196

3

6

骨科电钻

手术室

临时预算

1

0.5

3

7

转运呼吸机管路

ICU

临时预算

1

0.5

3

8

成人呼吸机管路

ICU

临时预算

3

0.9

3

9

妇科微波治疗仪

妇科

临时预算

1

0.62

3

10

频谱仪

儿科五病区

临时预算

1

0.34

3

11

频谱仪

耳鼻喉科病房

临时预算

1

0.34

3

12

频谱保健治疗仪

小儿外科

临时预算

1

0.34

3

13

床旁桌子

产科

临时预算

2

0.12

3

14

电子体重秤

儿内科二病区

临时预算

1

0.05

3

15

观片灯

儿科五病区

临时预算

1

0.09

3

16

观片灯

耳鼻喉科病房

临时预算

1

0.09

3

17

新生儿体重秤

ICU

临时预算

1

0.42

3

18

婴儿体重秤

儿科五病区

临时预算

1

0.42

3

19

移动输液架

儿科五病区

临时预算

2

0.04

3

20

移动输液架

耳鼻喉科病房

临时预算

1

0.02

3

21

诊查床

门诊办公室

临时预算

10

0.75

3

22

诊察床

儿科五病区

临时预算

1

0.075

3

23

诊察床

耳鼻喉科病房

临时预算

2

0.15

3

24

水浴箱

生殖中心

临时预算

1

0.5

3

25

电热恒温培养箱

NICU

临时预算

1

0.21

3

26

电热恒温培养箱

儿童康复科

临时预算

1

0.21

3

27

恒温平台

生殖中心

临时预算

1

0.98

3

28

轨道式振荡器

生殖中心

临时预算

1

0.3

3

29

电子天平

生殖中心

临时预算

1

0.8

3

30

生物显微镜

皮肤科

临时预算

1

4.95

3

真菌镜检

31

UPS

病理科

临时预算

1

0.26

2

32

俯卧垫

手术室

临时预算

1

1.8

2

33

转运平车

内镜中心

临时预算

1

0.62

2

34

视频脑电图仪导联线

儿内一

临时预算

20

0.12

1

35

新生儿喉镜维修

新生儿重症监护

临时预算

1

0.065

1

36

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培训用母婴模型

科教科

临时预算

3

1.65

1

37

康基腹腔镜器械

手术室

临时预算

1套

0.72

1

腹腔镜弯剪刀1把,弯分离钳1把,胃抓钳2把,输卵管抓钳2把

38

storz冷光源维修

手术室

临时预算

1

1.5

1

备注:本项目设有预算金额;请各供应商按预算金额内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超过1万元项目需线下招标,1万元内项目为电话询价;需提前与临床确认项目指标,是否满足临床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5.4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附件在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jhfb.com

采购人: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金华市后山路266号

联系人:蓝老师

联系方式:0579-********

7、报名方式及签到须知:

7.1本次院内市场调研和招标报名材料通过发送报名表至邮箱:*********@qq.com。邮件名称格式:“公司名称”+“报名项目”。请按照要求发送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报名失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相关采购事宜。

7.2报名材料包含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且留有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7.3 如有弃权,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8、电子文件截止时间:

8.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2:00(北京时间)。

8.2选择参加多个子包的单位,电子文件应按子包号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逾期未完成报名及上传电子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9、招标采购时间和地点:

9.1时间:2024年7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9.2地点: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6F622会议室

9.3等候地点: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6F设备科

10、等候会场纪律要求:

为保障院内市场调研和招标会场纪律,加强会场管理,确保议价和询价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应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10.1投标人需提前30分钟抵达等候会场进行签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迟到视为弃权;

10.2投标现场须保持安静,投标人需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模式,禁止大声喧哗和不必要的交谈;

10.3保持会场整洁卫生,禁止抽烟,不得随意吐痰,不得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害公共设施者,需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10.4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秩序行为及舞弊行为,违者取消其资格,列入黑名单;

10.5在议程中,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所有投标人不得在评标室门口逗留,不得擅自随意离场,如需提前离开,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否则视为弃权;

附件、报名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