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二期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购公告
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二期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购公告
为保障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二期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基建处对我校桂林洋校区二期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海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二、项目名称: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二期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三、项目预算:9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 价
五、项目需求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根据《海南省林业厅关于取消营造林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认定等许可事项的通知》(琼林[2017]43号),取消海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营造林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和营造林施工监理员许可事项。本次采购无资质要求。
(二)具体要求:对现有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二期范围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进行编制,组织现场查验与专家评审,获取相关部门批复,满足我校后续项目建设占用林地需求。
六、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包含劳务费、税费等其他全部费用。
七、投标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不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不良记录,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或提交承诺函);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八、投标材料
(一)资格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响应文件(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报价表;
2.距项目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履约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
3.项目服务方案;
4.项目人员配置。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九、比选标准:询 价
十、报名方式
本次公告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25年1月15日止,投标人应于1月15日17:30前将投标材料送达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基建处平房112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88*****177,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十一、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材料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开启评审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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