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镇墟国道路灯零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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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镇拟对镇墟国道两旁损坏的路灯进行改造,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24〕47号)、的规定,因该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项目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

板桥镇镇墟国道路灯零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对我镇镇墟国道两旁损坏的路灯进行改造,改造成太阳能灯,约改造70盏。

三、控制价

控制价为2000元/盏,各报名单位根据附件1的配件参数进行下浮报价,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2。

以上经费需等上级拨付后方可支付给供应商,拨付时间未定,建议各单位结合自身状况参与选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6投标人须保证在2025年1月25日前完成所有路灯的改造,质保期为3年。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5.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

5.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5.4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凭证;

5.5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复印件;

5.6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7单独密封的报价函。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要求: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到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1号楼二楼项目办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下午17:3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七、评选办法

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报价最低者有两家以上,则综合考虑服务、产品参数和市场口碑等确定中标单位)。

选定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1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容工;联系电话:189*****260


附件:1.镇墟太阳能配件参数

2.报价函



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墟国道路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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